提升道路品質 - 計畫介紹
計畫緣起
為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,及因應人口老化與社會福利需求增加,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環境規劃,健全環境空間設計,打造更友善的新規格的道路,整合共通管(線)溝、人行道、自行車道、街道景觀、天空纜線、標線標誌等項目,以完善建構來提升道路品質,進而落實公共通行環境整體改善。
提升道路品質執行策略及方法
【既有道路養護整建】都市道路養護整建系統計畫
計畫重點:
1.市區道路路面養護平整
2.減少因路面不平整而造成交通意外
3.搭配道路多元功能目標(共同管道、人行安全設施或景觀綠能)
4.以IRI、PCI、現況照片、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作為補助參據
【綠色生態路網建置-水與韌性治理】都市微氣候調節系統計畫
計畫重點:
1.市區道路空間透保水鋪面設計
2.公共通行空間雨水滲透及貯留設計
【綠色生態路網建置-綠色廊道建置】都市CO2減量系統計畫
計畫重點:
1.市區道路空間綠化設計
2.綠廊道建置
3.再生材料推廣利用
【綠色運輸系統】低碳生活自行車路網
【辦理共同管(線)溝整合與建置】
計畫重點:
提升城鄉生活品質,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,加強道路管理,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,配合推動管(線)溝之建設
【設立街道幸福設施】(共桿、 標線標誌、街道家具等)
計畫重點:
1.共桿
2.街道家具
3.標誌標線
4.自行車停車設施
【社區照顧環境建置】
計畫重點:
1.交通寧靜區街道設計規劃及設置策略
2.社區服務型綠地(鄰里公園、人行系統)系統連結
3.建置安全配套之標誌標線型路網系統
個別計畫提案及審核流程
計畫範圍
(一) 非公路系統之路段:未納入中央相關單位補助計畫範圍內之路段
-
- 可銜接學校周邊之通學步道、人行道、自行車道,將優先考量納入
- 本計畫不補助用地取得相關費用
(二) 非公路系統之路段:納入中央相關單位補助計畫範圍內之路段
-
- 可銜接學校周邊之通學步道、人行道、自行車道,將優先考量納入
- 可銜接機關、醫療院所、運動中心、活動中心、學校、市場、兒童遊戲場等周邊路段或廟埕、廣場、公園等公有土地活動通行之空間(如涉有私有土地須出具使用同意書)或大眾運輸站點之交通路口、人行道及騎樓
- 本計畫不補助用地取得相關費用
內容大綱
- 申請補助計畫分為「規劃設計案件」及「工程案件」等類,縣市政府應依其改善優先順序排序
- 依計畫審查原則,工程案件必須具備先前整體規劃設計成果,且土地權屬無虞者始能提出申請。若計畫範圍、規模不大,可同時進行規劃設計及工程建設者,可合併辦理
- 提案計畫書內容,有關現況分析如包含既有道路養護或人行道舖面改善,應補充原有道路或人行道施作年期,及足以表達現況資料(如IRI、PCI、現況照片等)
- 亮點計畫
4.1 為縣市重點發展或需優先改善以供公共活動通行之路段
4.2 透過該計畫進行空間改善,可明顯提升都市景觀及創造活化地方經濟觀光等效益
4.3 縣市政府就所提案件中標記為亮點建設工程,得延長作業時程
計畫申請撰寫內容及重點 - 規劃設計案件(A類)
- 計畫摘要 (註明「路名」、「路段」)
- 計畫緣起、目標
- 計畫範圍 (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,概估人行空間面積)
- 相關計畫實施概況及影響
- 基地現況調查
5.1 道路現況照片提供(至少6張)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
5.2 申請「既有道路養護整建」需檢附IRI、PCI、現況照片、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-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
- 規劃設計構想(含相關平立剖面圖等初步構想,如可提供現地實景3D模擬圖尤佳)
-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、分配
- 計畫時程
- 預期成果與效益
- 附錄:連絡人員名冊等資料
-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「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」
- 依計畫審查原則,工程案件必須具備先前整體規劃設計成果,且土地權屬無虞者始能提出申請。若計畫範圍、規模不大,可同時進行規劃設計及工程建設者,可合併辦理
- 提案計畫書內容,有關現況分析如包含既有道路養護或人行道舖面改善,應補充原有道路或人行道施作年期,及足以表達現況資料(如IRI、PCI、現況照片等)
- 亮點計畫
15.1 為縣市重點發展或需優先改善以供公共活動通行之路段
15.2 透過該計畫進行空間改善,可明顯提升都市景觀及創造活化地方經濟觀光等效益
15.3 ‧縣市政府就所提案件中標記為亮點建設工程,得延長作業時程
計畫申請撰寫內容及重點 - 規劃設計案件(B類)
- 計畫摘要 (註明「路名」、「路段」)
- 計畫緣起、目標
- 計畫範圍 (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,概估人行空間面積)
- 工程範圍規模及計畫實施區位
- 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建或拓寬工程範圍
- 土地權屬及分布
- 先期計畫實施概況
- 基地現況調查
8.1 道路現況照片提供(至少6張)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
8.2 申請「既有道路養護整建」需檢附IRI、PCI、現況照片、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-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
- 工程設計構想及設計圖說 含平立剖面圖、公共設施位置圖、現地實景3D模擬圖(如未及完成者得於設計審查時補提送)
- 預定工作內容
-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、分配
- 工項設置檢核表
- 施作範圍停車、街道市容管理之配套措施
- 經營管理構想
- 預期成果與效益
- 完工後宣導策略
- 附錄
-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「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」
- 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設計成果預算書圖自主檢查表
規劃設計結合工程案件(A+B類)
- 計畫摘要 (註明「路名」、「路段」)
- 計畫緣起、目標
- 計畫範圍 (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,概估人行空間面積)
- 相關計畫實施概況及影響
- 基地現況說明
道路現況照片提供(至少6張)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
申請「既有道路養護整建」需檢附IRI、PCI、現況照片、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-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
- 規劃設計構想(含相關平立剖面圖等初步構想,如可提供現地實景3D模擬圖尤佳)
-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、分配
- 計畫時程
- 預期成果與效益
- 完工後宣導策略
- 附錄:連絡人員名冊等資料
-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「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」
- 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設計成果預算書圖自主檢查表
計畫後續推動說明
本計畫於106年6月7日行政院以院臺建字第1060172742號函核定在案,並於106年6月30台內營字第1060807616號函發申請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。